【本報台北訊】早期培育師資都是公費生,二十多年前開放多元師培,改以自費生為主,公費生今年只招三百多人。教育部本月初修改辦法,師培公費生制度將有改變,將比照離島及偏遠學校初任教師,服務年限由至少綁約四年,延長為六年,但不溯及已入學者,考生選填志願時,要自我衡量。
教育部師藝司指出,目前師培公費生有三種,一是經由師培大學公開招生入學,公費受領以四年為限;二是入學後,再由師培大學甄選,領公費年限為二到四年;三是大學公開招生的碩士生,公費最多兩年。這三類公費生原本都規定,分發後連續服務不得少於四年。
教育部本月三日公告修正﹁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最大改變在於把公費生服務年限延長為至少六年;服務期間,公費生如有重大疾病或事故者,得展延服務一次,展延期間從最多兩年延長為三年。
師藝司指出,師培公費生主要為充裕偏遠或特殊地區師資需求而開缺,為達穩定師資目標、降低師資流動率,因此參酌《離島地區建設條例》及去年十一月三讀通過的《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最低服務年限延長為六年。
修正辦法規定,公費生分發任教後,未連續服務滿三年者,應償還全部公費;已連續服務三年以上未滿六年者,依其未服務之年月數比例償還公費。
師藝司統計,今年大學甄選、考試分發等各入學管道,共招收八十三名師培公費生,其中甄選只招十八人;甄選在學公費生有兩百三十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