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葉毓蘭(亞洲警察學會祕書長)
有人說,為什麼這次的年改中,警消被砍得刀刀見骨,只能與其他退休公教一樣的樓地板與天花板,不能因為特殊危勞的特性,如軍改般的切割處理,等到軍人版出來之後,悲憤的退休警消上街頭抗議被政府棄如敝屣,同時間,上天又以非常殘忍的方式,彰顯台灣警消的特別危勞,讓無良政客們啞口無言。只是,這個代價太慘烈,我們一個星期內,失去七名警消弟兄,還有兩名重傷警消在急救中。
其實一言以蔽之,警消雖然在台灣社會扮演不可或缺的維安要角,人數雖多,但是層級太低,主管警消的內政部,不會為警消發聲,立法院中也沒有警系立委幫忙把關,所以在年改修法中,先砍警消。
警消真的需要代言人,需要培養政治力。容我細述這段往事。
二○○四年六月十六日,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偵辦擄人勒贖案件,警匪發生激烈槍戰,歹徒施安明當場遭格斃,小隊長葉錫財、李進富兩人為追捕綁匪遭對方伏擊,李進富心臟中槍當場殉職,葉錫財頭部中彈垂危,送醫急救。家有愛妻稚子的葉錫財,在搶救了六天後也撒手人寰。
這起警察節隔天發生在台中鬧區的警匪槍戰,引起輿論譁然。尤其在葉錫財搶救期間,警察界中有許多弟兄陷入天人交戰,充滿矛盾。既希望醫療小組能從鬼門關前將葉錫財救回,卻又怕頭部中彈的他,帶著無法療癒的殘疾度過殘生。對於一個出生入死的治安英雄,淪為連累家人的結局,太悲慘。
因為當時已經有不少警察弟兄有類似的情形。
一九九七年板橋警分局後埔派出所兩名警員共乘一輛機車執勤,遭歹徒開車撞擊後搶走警槍,其中呂進全頭部嚴重受創,事後雖幸運救活,不幸成為植物人,回到南部家中休養,每月的醫療費用成為家中沉重負擔。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九日凌晨的台北市,女子蕭淑妃酒後駕車,衝撞執勤的保大員警黃志德、郭振洲以及黃忠祥三個人,造成一死二傷,其中郭振洲因傷勢嚴重,無法再執行警察工作,也遭強制資遣。
當年因公重大傷殘的員警,一個月領不到二萬元,警察弟兄們雖然募集警安基金,但只是杯水車薪。警政署長謝銀黨想要推照顧制度,但是銓敘部長朱武獻反對,主張警察是公務員,不應該有特殊待遇。
二○○四年台中的警匪槍戰發生後,我連寫幾篇文章投書,而時任立法委員的陳文茜也從保六同仁口中獲得這個訊息,在立法院召開公聽會,郭振洲坐著輪椅來現身說法。我終於見識到立法委員的力量。因公傷殘警察人員的照護制度,警政署提出那個被朱武獻砍得慘不忍睹的版本後,由陳文茜領銜提出周延的對立版本,逕付二讀,從此警察因公殉職或傷殘退休,撫卹金與退休金計算一律以「所任職務最高俸給計算」,並比照戰地殉職加發撫卹金。
這是為何平鎮大火後,我會抨擊蔡英文總統的「從優撫卹」,只是口惠而實不至的空談,因為撫卹均需依法審查,不會有法外的「從優」。
原來警消撫卹的保障就已經不足,但是去年的年改惡法,又創了溯及既往的惡例,這些因公傷殘的警消,以及遺眷的撫卹將要跟著警消退休金七折八扣,勢將無以維生;從去年八月起,所有退休警消子女的教育補助已經全部被刪除了,沒有人記得把殉職警消遺族特別處理。
警消太辛苦,我們豈能不善加保障照護,只是坐視政府不斷剝削壓榨,讓警消淪為長期高壓過勞的職災被害人?未來,我們應該要送更多警消代言人進入國會,警消才有救,國家安定才有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