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申報才結束,財政部賦稅署就檢討現行所得稅法免稅額與扣除額的規定,初步擬調降每戶二十七萬元的「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及取消非現金捐贈扣除額,避免利用此一表面上看似「合法節稅」,實質上卻是濫用捐贈抵稅,大玩「低買高報」手法,及利用「不易鑑價」漏洞逃稅。
二十七萬元的「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財政部官員說,多年前制定此項特別扣除額時,一年期的定存利率約為百分之八,現在降到百分之二左右,要超過二十七萬元至少得存一千三百萬元,「因此有調降空間」;換句話說,財政部官員認定,一般民眾「不太可能」有能力將一千三百萬元放在定存,而且目前利率在中央銀行刻意控制下,維持在與歐美國家相對的低檔,所以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可以調降。
這樣的理論令人匪夷所思。據主計處最新預測,今年國民儲蓄毛額約三兆七千萬元,為歷年新高,儲蓄率也創近十三年紀錄,為什麼民眾會提高儲蓄意願?主要原因是國內景氣低迷、消費不振、物價上揚,民眾的消費信心普遍下滑,這可從五月消費信心指數(CCI)創五年半來新低,就可印證。
如今財政部連最奉公守法的定存族群,也要趕盡殺絕,豈不是和鼓勵儲蓄政策背道而馳,難道要官逼民反,讓民眾加速將資金移往外國投資或儲蓄?而且,央行希望投信減少發行國外基金,促使資金回流國內,但財政部卻唱反調,要降低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減少民眾將錢留在台灣的動機,政府各部門政策還是「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多頭馬車之下只會治絲益棼。
財政部官員的思考邏輯和民眾的想法、認知,相差愈來愈遠,受薪階級不是傻瓜,大家看到如此不公平的稅賦待遇,絕對不會坐以待斃,當然會自尋出路,以免被財政部剝了好幾層皮。
至於有錢人視為合法避稅的「非現金捐贈」,近年來已發現許多利用此一方法逃漏稅的案件,涉案者不乏電子業大老闆、醫師及其家屬,財政部現在才要修法防堵,我認為,雖然動作有點慢,不過還是值得去做,以使稅賦公平。
白明(台北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