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訂軍公教人員無論是現職或退休期間只要涉共諜案,經判刑確定者,喪失退休給與,並追繳至犯罪時已領取的月退俸。另也初審通過,台灣人民不得為恐怖組織、中國大陸間諜「個人」等刺探、收集、洩漏或交付關於公務上應祕密的消息或電磁紀錄等,這條也被外界視為「王炳忠條款」。
由於審查會僅內政部次長花敬群等列席,會議開始,多位在野黨立委不滿列席官員層級太低,會議主席、召委洪宗熠才趕緊找來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主任黃俊泰列席。
根據立委陳其邁提案,軍公教及公營機關人員,在現職或領受退休給與期間,只要觸犯共諜罪且經判刑確定者,喪失其退休給與;已支領部分,還要追繳到犯行時間點。
另外,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廢除《監試法》,但考選部長蔡宗珍強烈反對,認為監試機制有存在必要,監試法雖然有必要修改,卻不能貿然廢除。最後在會議主席詢問在場立委意見後,委員會還是初審通過廢止該法,但在黨團協商前,會給考試院提出配套措施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