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五月一日起是防汛期,事前各項防洪措施皆應齊備,但媒體日前報導,全國竟然有一百多個水門失竊,雲林縣就占了六十多個。
水門形狀特殊、重達上千公斤,竊賊必須使用吊車配合卡車運輸才能作案,目標十分明顯,而且一百多個水門失竊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何以當地河川巡防、警方巡邏、鄰里巡守、路口監視器等,都無法發覺?
有能力收購、熔製鐵製水門的,也只有少數幾家大型資源回收業者或鋼鐵廠,目標十分容易鎖定,何以警方不循線查贓?何以水利署為何未將水門噴上專用識別顏色、識別圖記和識別碼,並責令業者不得收受,以防堵銷贓管道?
更重要的是,何以被竊後,也沒有立即動用第二預備金重新安裝,非要拖到防汛期才來「想辦法」?如今防汛期過了一個月了,六千萬元裝修費用大部分仍無著落,如颱風接踵侵襲,人民生命財產如何保障?
現行防洪設施依中央和地方管理河川的不同,分別由水利署各河川局和縣政府主管,部分縣政府以人力不足為由,再下放給鄉鎮公所代管,甚至還有交給臨時人員操作、維護或兼辦者,不僅欠缺土木、水利、電機、儀控等防洪專業,也難以落實「人在門在、守土有責」的專責使命,難怪失竊頻頻。
再請政府好好想一想,約雇十名巡防員,每人月薪三萬元,一年三百六十萬元,失竊水門損失的六千萬元,可支應巡防員十七年的薪水,何以寧願放任水門被竊,卻無法解決河川巡防員不足,及缺乏專人管理的問題?
除了用「漠視防洪」來形容,實在找不出可合理化的解釋了,新內閣不能對這個台灣「水門案」麻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