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亭秀台北報導】漁業署南遷定案!行政院昨天核定漁業署南遷事宜,院長張俊雄宣布,漁業署將於今年十月底前遷至高雄市前鎮漁港區內「遠洋漁業開發中心」掛牌運作,屆時,將有約三分之二人力在高雄展開漁業政策、經營管理及中南部縣市漁業輔導等工作。
張俊雄指出,為持續照顧北部地區漁民,維持與立法院聯繫及與部會協調工作,漁業署原有辦公室仍保留,成立台北辦公區,有近三分之一人力留在台北繼續服務。
張俊雄說,漁業是台灣重要產業,去年產值高達八百五十九億元,而南部地區包括嘉義、台南、高雄、屏東等地的總產值高達六百二十億元,占全國漁業總產值的七成二。
他強調,漁業署是第一個南遷的政府機關,具指標性意義,要做到業務的推動與對漁民的服務不打折、員工權益絕對保障及眷屬需求傾力協助,農委會應積極如期順利完成所有搬遷作業,相關機關也應盡力協助,盼為南遷機關模式樹立良好典範。
漁業署副署長兼發言人沙志一表示,全漁業署在台北有二百餘人,未來漁業署採取一次南遷,包括所有主管等一百至一百二十位同仁南遷,北部只留一位副署長主持「台北辦公區」。
沙志一指出,漁業署正在規畫成立「北部分署」,管理苗栗以北到花蓮間的所有漁業問題,員額約編制七十餘人,未來將管理觸角延伸到第一線,執行總署制訂的政策。
至於南遷同仁將來可能要維持南、北兩個家庭,來往南北交通費及其他多出來費用等已向行政院申請補助,原則上每人每月二萬元,以三年為緩衝期限。依此規畫草案,政府一年需增編約二千四百萬元至二千八百八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