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虎謀皮」,從字意解釋是向老虎商量求取牠的皮。當然牠是不肯了,因為皮可是老虎的生命,所以後來「與虎謀皮」用來比喻所謀者若與對方有利害衝突時,事情必辦不成。
典出《符子》。據載,魯定公時,孔子被任命為中都宰,績效卓然。一年以後,定公又想授予孔子司徒一職。他告訴太史左丘明說:「我想請孔丘任司徒,不過得先問問三桓的意見。」
「三桓」是指魯桓公的三個孫子季孫氏、叔孫氏、孟孫氏,他們掌握著當時魯國的實際政權,但政治主張與孔子是對立的。左丘明知道他們絕對不會同意讓孔子任司徒一職,於是用一則寓言「與狐謀皮」作比喻,以勸阻定公。他說:「周人有愛裘而好珍羞,欲為千金之裘而與狐謀其皮,欲具少牢之珍而與羊謀其羞。言未卒,狐相率逃於重丘之下,羊相呼藏於深林之中。故周人十年不製裘,五年不具一牢。何者?周人之謀失之矣。今君欲以孔丘為司徒,召三桓而議之,亦以狐謀裘,與羊謀羞哉。」
原文大意是說有一個人,打算縫製一件價值千金的狐狸皮袍,他去和狐狸商量說:「把你們的毛皮送給我幾張吧!」狐狸一聽要牠們的皮,隻隻嚇得逃走了。那個人用這種辦法,十年也沒能縫製成一件皮袍子。為什麼呢?就是因為他找錯了商量的對象。(羊喻省略)
魯定公聽後,沒有與卿大夫們商討,立即任命孔子為司寇。「與狐謀皮」因此而來,後又作了「與虎謀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