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於二○一六年四月改朝換代,由世所公認的「民主旗手」翁山蘇姬所領導的文人政府取代世所詬病的軍政府。幾乎所有的人都認為,緬甸應該從此就走上康莊大道。
哪裡知道,今年八月間在北若開邦發生一場動亂,緬甸國防軍隨後展開清剿行動,導致超過六十二萬「洛興雅人」越界逃往孟加拉,被西方國家視為是一種「種族清洗」行為,而翁山蘇姬卻不置一詞。
同一時間,緬甸政府不准媒體記者前往採訪,幾乎所有的記者都只能在孟加拉一方做報導。緬甸政府在日前又逮捕瓦隆及喬梭歐,兩位為路透工作的緬籍記者,並以殖民時期的法律條文予以起訴,使得新聞自由大為倒退,讓人有時空錯亂之感。
緬甸軍政府時代著名的異議媒體主編甚至感嘆,在軍政府時期,媒體還知道有明確的紅線不可逾越,現在的文人政府則讓人無所適從。
瓦隆和喬梭歐兩人是於十二月十二日應警方人員邀宴之後失蹤,緬甸新聞部次日在網頁上公布兩人被銬上手銬,面前桌上擺滿各式文件的照片,指稱兩人非法取得、持有機密文件,並準備提供給外國媒體而在《官方保密法》之下被捕。
前述的《官方保密法》是於一九二三年緬甸還屬於英屬印度一省時所設置。即使在當年,都是相當引起爭議的法條。當時的英國官員是在擔憂共黨活動以及美日出現種族戰爭影響到印度的情況下,予以設置,主要是脫胎於當時的反間諜法。
《官方保密法》涵蓋了擅入禁區、取得機密文件以及與外國特工往來等方面,最高刑期可達十四年監禁。位於日內瓦的國際法學協會祕書長山姆.札里菲指出,《官方保密法》中有關「官方機密」的定義,「令人難以置信地寬鬆、廣泛」,幾乎「任何持有未公開的官方文件者」都已經觸法,因此「在這項法律之下,許多優秀的新聞記者都會遭到指控」。
前述兩人被捕消息傳出之後,引起軒然大波。聯合國祕書長古特瑞斯十四日在日本東京的一場記者會上表示,對緬甸新聞自由毀壞,表達嚴重關切,而且很明確地指出,兩位記者被捕,很可能與他們對發生在緬甸若開邦洛興雅人的人道危機報導有關。
美國駐緬大使館則在十三日發表聲明,指稱「我們對兩位記者昨晚應仰光警方邀約之後,所發生的非常不正常逮捕行為,表達嚴重關切,民主政治如果要成功,就必須讓新聞記者自由工作,我們敦促緬甸當局解釋逮捕行動」。
緬甸著名異議媒體伊洛瓦底新聞社英文版主編喬瓦莫指出,單單在二○一七年,就有十一名媒體記者因為跨越了一條「看不見的界線」而被捕。
喬瓦莫指出,這條「看不見的界線」是對新聞自由的威脅,「 過去軍政府統治時期有新聞檢查制度,我們至少知道界線在哪裡,觸犯了,頂多是無法刊登。現在,我們不知道界線何在,但你一旦跨越,你就完了」。
梁東屏(泰國╲東南亞問題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