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灣的河川十分不平靜。媒體報導,先有第十河川局爆發「疏浚基隆河圖利一千七百萬」弊案;後有板橋大漢溪河床在防汛期(每年五月一日起)被民營環保業者申請停放垃圾車,卻變成堆置五百噸垃圾案件;二十五日又爆發有台北市議員公布影帶舉發工程廢土棄置於淡水河事件。這些案例,正提醒主政者,台灣美麗的河川正遭到人為惡意摧殘。
環保單位為了保護水資源,訂有「放流水標準」,規定可允許的排放濃度是以ppm(百萬分之一)來管制,但是被惡意棄置的垃圾、廢土卻是以「車次」計算,環保單位再怎麼嚴格取締工廠排廢水,也敵不過一卡車垃圾、廢土污染。會如此,與「書面申請資料」和「實際操作不一致」有關。
造假文化當道,政府失能,人民無奈,正在腐蝕國本,逐步毀滅河川生態和寶貴國土,更斲傷公權力和公信力。
探究「造假文化」,原因約略有二;一為「公務民辦控管難」。二是「形式審查優於實際抽查」文化當道。以前者而言,政府公務委託民間辦理時,缺乏「排黑」和「攤在陽光下營運」條款設計,讓部分惡勢力介入不當砂石開採、廢土清運、廢棄物處理,主管機關既不能事先預防,又怠於事後貫徹公權力嚴加取締,甚至「同流合污」。
以後者而論,主管官員對於業者所提申請案,徒然字字審酌,但求公文書的完美,卻怠於周延的抽查計畫及行動,即使偶而抽查,神通業者也能迂迴取得官方抽查行程,導致「核准容易,監督困難」的惡性循環。
倘不徹底執行「無預警實際抽查」,將無法遏止「造假文化」的犯行,河川環境將遭持續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