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邦友(高雄市/高雄師範大學教育系兼任助理教授)
立法院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全台灣校名有「中正」的學校可能均面臨改名的命運,對此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學校屬於「公共場所」,促轉條例相當明確,必須要依法來處置。
但筆者十分疑惑,「中正」的典故並非蔣介石獨有,學校叫「中正」只能對號入崇拜威權的座?
根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五條的規定:「出現於公共建築或場所之紀念或緬懷威權統治者之象徵,應予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之。」然而移除銅像也就罷了,連名字也得連根拔除,豈不是矯枉過正,形同文字獄?如「維民所止」,也能說是「雍正無頭」,詛咒皇帝便罪該萬死,而「一條江水檻前流」的「前流」與「錢鏐」同音,所以吳越王認為獻詩人有意諷刺,就能殺無赦?
其實除了蔣中正的這名號,中正語亦出多源,如魏晉南北朝時期重要的選官制度──九品中正制,便有中正官的職銜。周敦頤的《太極圖說》有:「聖人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立人極焉。」張載《正蒙.中正篇》也有「中正然後貫天下之道」。邵雍《皇極經書》:「至大之謂皇,至中之謂極,至正之謂經,至變之謂世。」
「中正」即理學提倡的「中庸」、「中道」,意為不偏不倚,無過不及,語意絕佳,何以不能依這些典故來命名?
且所謂的威權又該如何定義,胡搞蠻幹要全國學校和道路改名的做法算不算威權?依此邏輯類推,大學的「英文」系所、高雄市的「文忠路」也必須改名,因為都是現下政治人物用過的名諱,那天也可能被人民唾棄成「威權」,是否統統不該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