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修正通過《勞動基準法》,增訂勞工若發生職災,職災補償金比照勞工退休金可設立專戶,專款專用,債權人不可聲請扣押、法院也不可強制執行,避免保障職災勞工和其家人的相關給付,反被債權人拿走。
勞工遭遇職災而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後,可請求職災補償金,但職災勞工或遺屬受領職災補償金後,現行法律未禁止扣押,債權人可聲請法院扣押,使職災勞工與家庭生計發生困難。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新增勞工或遺屬依法請領職災補償金後,可檢具證明文件,在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職災補償金,這筆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標的。
立法院也三讀修正通過《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主管機關可依文物類別與保存價值,分類管理總統副總統文物,不符典藏效益者,可辦理文物註銷;註銷文物依國有財產法規定處理,並應先經電子儲存。
另外,行政院組織改造還有內政部、經濟及能源部、交通及建設部、農業部、環境資源部與陸委會等六部會未完成,立法院會三讀修正通過《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將施行日期延長兩年,到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