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欠繳國道通行費,小心出不了國。行政執行署全國各分署昨天全國同步執行滯欠國道高速公路ETC通行費案件,一日追回六百零二萬元,並查封繳費義務人車輛十八輛、查封不動產共三十七筆,以及堆高機、機車等動產,並考慮限制「重點欠繳戶」出境及拘提管收,遏止長期拒繳通行費的不良風氣。
行政執行署將欠繳ETC(計程電子收費)通行費的全國前五十大「欠繳戶」,列為重點戶。新竹、苗栗共有六戶列名,竹苗第一名大戶在新竹(全國排名六),是位於市區的一家小客車租賃車公司,名下有十多輛汽車,共滯欠上千筆通行費二十八萬餘元,另欠繳牌照稅等稅費五十三萬餘元。執行官吳雨臻等人日前到現場訪查,發現租賃公司已沒有營業。
吳雨臻說,執行人員已發出傳繳通知書,限期二周繳清,十一月底至十二月一日又到六個點大戶的戶籍地、通訊地及工作現場查訪、執行查封不動產等程序,已查封苗栗縣頭份市一名車主(滯欠車輛通行費十萬餘元,其他稅費二十萬餘元)的不動產。另有一名車主(通行費十二萬餘元及其他稅費一百五十二萬餘元)已辦妥分期繳納,也有二名車主承諾短期內繳清。
欠6萬多元 透天厝差點遭查封
桃園經營運通公司的廖姓男子,每年都有上百萬元盈餘,卻從十多年前起陸續欠下國稅、勞健保、罰鍰和車輛通行費超過二百萬元,其中欠繳高速公路ETC通行費就高達一百五十七萬餘元,居全國之冠,經多次催繳都不理會。
行政分署執行官昨天強力執法,直搗廖男公司,當場查扣廖名下大貨車,當場說明要向法院聲請管收,並解釋管收視同羈押。廖男眼看生財工具被查扣還可能面臨牢獄之災,馬上通知家人捧來一百五十七萬元現金,先一次繳清ETC欠費,其他勞健保等費用也辦理分期,允諾慢慢還清。
台南市一名黃姓工程行負責人積欠六萬二千四百八十二元通行費,屢催不繳,遭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查封上千萬元透天厝後,嚇得隔天立刻繳清,免得透天厝無法買賣。另一家已停業的交通公司,積欠通行費八十二萬六千零五十四元,遭查封二輛聯結車頭及一輛小客車。
代包商催債 官員認應轉移業務
宜蘭一名醫師除積欠ETC通行費五萬二千二百四十三元外,還積欠個人綜合所得稅五萬三千六百六十九元、地價稅三千零五十二元、使用牌照稅一萬二千九百一十四元、交通罰單二千七百零三元,總欠費將近十二萬元。宜蘭分署施鐵腕,查封他位在市區有三層樓的診所,並考慮再不繳交就要拍賣診所抵稅,醫師不敢再延遲,昨天由友人抱著現金趕快繳清。
彰化分署行政執行官莊榮裕說,政府委託民間公司營運國道收費系統,民眾遵守規定繳費給營運包商,若是一再欠繳的費用就給政府催收,收到後轉交給包商,雖然這項措施實行多年,但他認為不適合動用公權力為民間業者催收欠費,應移轉相關業務,請包商自行催收欠費。
遠通電收營運國道通行費的收費系統,曾與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發生負擔催繳欠繳通行費的平信郵資爭議,高公局放棄再上訴,支付七千多萬元郵資。除了郵資爭議,遠通還因遲延建置ETC、利用率未達標準等案件,遭求償五億多元,都在訴訟中,因此追討欠繳通行費回歸遠通電收,恐非易事。
新竹分署長林佳裕表示,除了扣押不動產等手段,不排除必要時對欠繳戶採取限制出境及拘提管收等強力執行手段,才能遏止長期拒繳通行費的不良風氣,不過,如果對方真有經濟困難,也可以聲請分期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