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不動明王石窟」因國產署未盡修繕、維護責任有瀕危疑慮。
圖/台北市文化局提供
【本報台北訊】台北市北投區杏林巷的「北投不動明王石窟」已於一九九八年公告為市定古蹟,坐落範圍屬國有地,但因未盡修繕、維護責任有瀕危疑慮,台北市文化局昨依《文資法》處國有財產署新台幣三十萬元罰鍰,這也是第一起公部門因未善盡維護文資責任遭罰的案例。
北投不動明王石窟,創建於一九二○年代,是旅館星乃湯經營者為祈求生意興隆創建,與北投溫泉區開發關係密切。古蹟本體包括石窟、拜亭、手水台、各種石碑、石造物,屬開放參拜空間,多由信眾自主維護,石窟內不動明王為大日如來化身屬密教真言宗,窟形式寺廟和各時代建立石造遺蹟皆具稀罕價值。
雙方期間多次公文往返,文化局認為國產署消極因應,主張該拜亭非其經管財產,逾期未提改善計畫,因此文化局對國產署依《文資法》第一○六條處以罰鍰新台幣三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