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農業缺工嚴重,但農人要合法雇工也不容易,特別是一例一休之後,不少農民缺乏勞基法的知識,頻頻出現勞資糾紛。農民表示,遇到這些看準農民對勞基法不熟悉、專門找麻煩的人,真的會讓務農者不堪其擾,也讓缺工現象更雪上加霜。
數月前,苗栗一名有機草莓農雇用一位大學生,兩個月只上工二十一天,事後卻到各單位投訴,說農民違反一例一休、未補足月薪,導致草莓農天天到各單位說明寫訴狀,農田荒廢四個半月,不僅被縣政府開罰二萬元,還要面對官司。
中部的農業合作社也流傳「兩顆芭樂」的故事,合作社場雇請時薪臨時工,早上八時做到中午,藉故肚子痛上廁所就曠職消失了,後來卻到處投訴雇主違反勞基法,未依照規定給薪,然而這名臨時工四小時只包了兩顆芭樂,雇主得付四百、五百元了事。
「五人以下可免強制成立投保單位,可是一旦發生勞資爭議,還是回歸勞基法處理。」屏東縣勞工處長林德輝指出,一旦遇到勞資糾紛,回歸勞基法裁處,年輕人知道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農民反而不知如何保護自己,絕對吃虧。
林德輝提醒,明年基本工資時薪漲為一百四十元,若農民開出的月薪、日薪低於基本薪資,一旦遭到投訴,都會違反勞基法。
一名雲林張姓農民直言,不論日薪或時薪,全都按勞基法走,而且要白紙黑字簽名寫清楚,但即使他已經如此小心謹慎,仍會遇到工人愛來不來,甚至還有人上工前二十分鐘,才用LINE通知今天不來,缺工問題依然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