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租屋市場更透明健全,立法院昨三讀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鼓勵房東將房子委託包租、代管業者,月租金六千元以下免徵所得稅、六千元至二萬元以租金百分之五十三計算,超過二萬部分,則需按所得稅法規定的減除標準計算,無租稅優惠。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多項法案,包括《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修正案、《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修正案等法案。
台灣每年約有二百八十五萬多人需租賃住宅,《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定,若房東將房子委託包租、代管業者,月租金六千元以下部分免徵所得稅、六千至二萬元部分則可減除百分之五十三的「必要費用」後再計稅,超過二萬元部分,則回歸所得稅法規定的百分之四十三減除標準計算。
以月租金二萬元,稅率為百分之二十為例,若委由包租、代管業者出租,可以年省稅金一萬一千五百六十八元。
為保障住宅租賃雙方權益,未來房東收取押金,將不得超過兩個月租金總額,並在契約消滅時返還,此外,也對出租人的修繕義務、轉租關係、遺留物處理及出(承)租人提前終止租約等,都予以明確規範。一旦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交由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調處時,將「免收調處費用」。
國家人權博物館
提早掛牌
此外,《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昨天也三讀,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表示,該館原本預計明年一月掛牌,現可能加快腳步,但時間表仍未定。
文化部指出,組織法明訂人權館編制為「二組三中心」,除了博物館核心任務的展示教育組、公共服務組,特別將景美、綠島二處不義遺址正名為「白色恐怖紀念園區」管理中心,並成立「典藏研究暨檔案中心」。未來,人權館除了管理景美和綠島兩處園區,亦將擴大協助當代人權理念實踐推廣的組織發展與國際交流。
今年十二月十日世界人權日,也是景美人權文化園區開園屆滿十周年的紀念日。人權館籌備處主任陳俊宏表示,人權館當天將於景美白色恐怖紀念園區舉辦人權願景市集等相關活動,邀請政治受難者前輩與青年學子進行跨世代的對話。
此外,昨天通過的《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修正案,也增訂「政府編列預算的捐贈」為國藝會經費來源,以填補當前藝文文生態發展所需之資源缺口,未來藝文團隊可以無後顧之憂。另,三讀條文也同時修訂,國藝會董監事任一性別皆不得少於總人數三分之一。
台港澳互惠
減稅增優勢
由於台灣與港、澳經貿往來密切,海、空運扮演極重要角色,但雙邊現行無租稅優惠,貨品貿易有雙重課稅、稅負過重等問題,現行台灣與港澳海、空貿易租稅減免僅以備忘錄、協議提供優惠,缺乏明確法源依據。
因此《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新增,台灣海空運事業在港、澳取得的運輸收入或所得,及港、澳海空運事業在台灣取得的運輸收入或所得,得在互惠原則下,相互減免應納的營業稅及所得稅,以提高國際競爭優勢。不過減免範圍、方法、適用程序等,由財政部擬定,報請行政院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