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葉毓蘭(亞洲警察學會祕書長)
最近,警界有大事。
警專第三十四期、警大第八十二期通過特考的應屆畢業生,在十月二十三日分發到各縣市警察局、消防局等單位,可以稍微紓解長期的警力短缺;同時,因為生力軍的加入,也有許多在職的員警,終於可以申請統調,回到離家比較近、或與自己的興趣比較相符的單位。
這群警消新血,雖然各自在警大、警專都受了二、四年的養成教育,但是因為受到特考制度的牽引,原本應該是實務與學術並重、警技與體能皆強的養成教育嚴重扭曲,多半仍是以通過特考為目標,也因而排擠了其他在第一線工作時需要的核心職能的養成;考試院掌握任官資格與權力的袞袞諸公們,無法體會現行特考制度對整個警察組織的影響有多大,他們或許認為通過特考後,工作上需要的職能,就到在警察機關裡加強訓練即可。
殊不知,這些生力軍派任的單位,多半是警察機關中最繁重的外勤單位,還來不及學習或訓練,就立刻要派上用場,因為學長姐們也是這樣熬過來,等到新兵入伍時,終於可以申請統調離開。
這樣的制度做法循環下,就會發生很多的憾事:年輕警消新血,沒有足夠的經驗、知識和能力,去應付突發的狀況,意外發生後的檢討報告上,經常出現「經驗不足」的字眼。
二○○九年十一月,任職僅十個月的台北市警員賴智彥,開著警車要將逮捕的通緝犯帶回警局,因為沒有為嫌犯戴上手銬,也沒有對嫌犯先進行搜身,就在派出所前遭到押解的通緝犯持刀狂刺十餘刀後不治。
殺警案發生後,所有的檢討都指向警察內部:養成教育與訓練的不落實,主管(官)管理、訓練與勤務派遣不當,警員的執勤程序不落實,記過的記過,處分的處分。但是,是否從此員警在執法時都會對嫌犯嚴謹的進行搜身、上銬?
不久前,新竹縣消防局的二十一歲消防員林永軒,才任職一年,就在火場中意外殉職,新聞上也出現可能是因為經驗不足,而發生落單、失聯,進而氣瓶用盡的不幸;新北市警察局的派出所,也發生女警擦槍時意外誤傷同僚的意外。這些意外,都是因為很多勤務的標準作業流程(SOP),沒有被嚴格要求與落實。
會不嚴格要求與落實SOP,除了是養成教育偏差,在職訓練又不足之外,還有很多難為外人道的難言之隱:很少有長官願意為基層的嚴正執法挺身而出,捍衛執法尊嚴。最近,我們看到了一線曙光,終於有愈來愈多從關懷基層出發、願意當基層靠山的警察首長了!
就在日前新警報到時,台南市警察局長黃宗仁,除了明確告訴這群菜鳥警察在面對民眾,要「提供最貼心、最好的服務,即使取締不法違規,我們也要保持平和的態度,堅持做對的事。」但是,更重要的,他矢言會做基層嚴格執法的堅強後盾。「只要同仁照著SOP行事,沒有人可以去欺負我的員警!」
在迎接新血進入警界前,我們應該問的是:長官們,你們準備好了嗎?願意做基層嚴格執法的堅強後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