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昨天宣布,依黨產處理條例規定,具申報義務的政黨、附隨組織與受託管理人都有申報義務,政黨最遲今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申報,受託管理人即起予四個月寬限期,到明年三月一日,屆時未申報者將處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每逾十日可連續處罰。若舉報屬實因此收回不當黨產者也會發給獎勵金,最高一億元。
黨產會主委林峯正表示,條例所稱政黨適用對象包括中國國民黨、民進黨、中國青年黨、中國民主社會黨、中國新社會黨等十個政黨,目前只有國民黨、民進黨與中國民主社會黨三個政黨申報財產,其餘七個政黨至今未申報,依規定最遲十一月二十四日前申報,否則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