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新的賦稅方案之後,或許對於受薪階級有些減輕的感覺,但是相對於擁有大資產的企業家,似乎還是小巫見大巫,這背後的因素或許複雜難解,不過個人認為,如果在課徵賦稅時可以更公平,稅改可以獲得民眾支持。
根據賦稅署統計,全台二十五大知名夜市,去年繳稅二點七二億元,以台中逢甲夜市貢獻九千三百四十四萬餘元最多。這樣的數字是多還是少,見仁見智,但是大多數的夜市攤販不開發票是事實,如果大家都躲在正常課稅的背後,而稽查人員卻毫無作為,恐怕無法得到民眾的認同。
店家是否必須開發票,目前以月營業額是否達到二十萬元為基準,而很明顯的,許多攤販輕易就可以達標,當然夜市不是每天都開,但是這些攤販卻是到處跑。
還有,夜市附近的商家要開發票,為什麼攤販就可以不開發票?這是兩套標準。
國內稅制已經相當合理,重點在於執行,也就是說,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國稅局的稽查人員還是被動的執行,或是只聽信業者的片面之詞,那麼,國內的稅制將永遠無法落實,所謂的稅改,也就距離「公平」愈來愈遠。
李坤隆(高雄市╲實踐大學博雅課程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