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嘉雯
這樣的論點與清初刊本《醒風流》第一回所云,如出一轍:「從來才子佳人配合,是千古風流美事。正不知這句話,自古到今,壞了多少士人女子。你看,端方的士人、貞潔的女子千古僅見,卻是為何?只因人家子弟,到十六、七歲時節,詩文將就成篇,竟自恃有子建之才。人品略覺不俗,便自恃有潘安之貌。卻不專讀聖經賢傳,兼喜看淫詞豔曲,打動欲心。遇著婦女,便行奸賣俏,遞眼傳情,思量配合個佳人,做個風流才子,方為快心。弄出許多傷風敗俗的事來,以致德行大傷;功名不就,豈不可惜。
人家女子,到七、八歲時,父母教她讀《孝經》、《小學》、《烈女傳》等書,指望她知書明禮,能寫能算,日後主掌中饋,做個敬備四德的淑女。有一種聰明乖巧的女子,讀了幾年書,把針黹女工倒拋在半邊,喜歡去尋閒書觀看。
到十五、六歲,情竇已開,妝臺賡和,月下傳吟,自道是個當今才女,見了俊俏書生,便動了憐香惜玉的念頭,不管綱常倫理,做出風流事來,玷辱門風,反不如裙布釵荊萬倍。那裙布釵荊,聽憑父母配個貧夫俗子,他先看夫妻是前緣分定,苦樂自甘,倒有貞烈自許,做出驚天動地主持名教的事來。所以說才子佳人配合這句話,壞了士人女子的腳根。」
鶴市主人於康熙十一年新編《醒風流奇傳》,其書寫年代比《紅樓夢》還早,論點卻與賈母的評點相似!可知當時的文人對於才子佳人舊套早已不滿。那麼在曹雪芹等人的心目中,才子佳人題材真是一無可取嗎?如果要再寫作這方面的題材,應該如何發揮才能提升其高度?
關於這個問題,其實曹雪芹已於元宵夜宴的前兩回,亦即《紅樓夢》第五十二回中,寫出了一個亮點。
當時,寶玉因讓諸姊妹先行,自己落後。黛玉便又叫住他問道:「襲人到底多早晚回來?」寶玉道:「自然等送了殯才來呢。」黛玉還有話說,又不曾出口,出了一回神,便說道:「你去罷。」寶玉也覺心裡有許多話,只是口裡不知要說什麼,想了一想,也笑道:「明兒再說罷。」一面下了階磯,低頭正欲邁步,復又忙回身問道:「如今的夜愈發長了,你一夜咳嗽幾遍?醒幾次?」此處庚辰本雙行夾批指出:「此皆好笑之極,無味扯淡之極,回思則瀝血滴髓之至情至神也。豈別部愉寒送暖私奔暗約一味淫情浪態小說可比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