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止咳糖漿中多含「可待因」(Codeine)成分,屬類嗎啡鎮定劑,止咳效果佳卻有成癮效果,一旦使用過量恐有致命風險,食品藥物管理署昨宣布,今起含可待因成分的指示用藥,禁止使用於十二歲以下兒童、哺乳婦女,藥師需在民眾購買時提醒,該限制並未擴及至處方用藥,醫師仍可視情況開立。
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祁若鳳表示,近年國際發布多項含有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止痛藥品,用於兒童的臨床使用後,出現抑制呼吸等不良反應,經國內藥品安全評估諮議小組討論後,宣布今起,含有可待因成分的指示用藥,將不得使用於十二歲以下兒童、哺乳婦女身上,處方用藥則在醫師評估之下,仍可使用於十二歲以下兒童。
「非常贊同食藥署的新規定」台北馬偕小兒感染科主任邱南昌表示,常會有家屬把上次沒喝完的感冒糖漿囤積在家中,隨意給咳嗽的小朋友時亂喝,劑量過高易造成藥物副作用,甚至中毒。目前幾乎不會開立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糖漿給小朋友,因為有眾多的無可待因止咳糖漿可以取代。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藥劑部副主任陳必立說,可待因不只是兒童、哺乳孕婦要注意,六十五歲以上長者也得當心,可待因對於代謝功能異常、肝腎功能不佳的患者而言,一旦過量使用,很可能出現致命危機。
祁若鳳表示,新規定發布後,只是藥品的仿單將會陸續更新,藥師從今起將會主動告知,含可待因的指示藥不得使用於十二歲以下兒童、哺乳婦女,若是消費者逕自使用在兒童或是哺乳婦女身上,進而產生藥害問題,將不再視為藥害救濟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