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私校工會批評不少大學「勞作教育」或「服務學習」的課程內容,主要是打掃校園,是「假學習,真壓榨」。
「服務學習」一詞,學者的見解甚多,這往往導致服務學習導入各種實務性及專業性課程或活動時,各界爭論頗多。
既有研究與實務經驗顯示,有的認為服務學習對個人發展、社會責任及公民意識提升有幫助;也有的認為能提升學生社會責任、倫理道德、團隊合作及溝通能力等四項。足見服務學習是一種具有強烈社會實踐性格教學方法。
大學生參與不同類型服務學習,其學習成效結果發現,參與「社團型服務學習」活動者的學習成效得分,高於參與選修或必修服務學習課程者。在「選修服務學習課程」,學生的學習成效平均得分高於「共同必修課程者」。
從這角度來說,兼具學生的自覺及志願性的服務學習實務體驗及選修課程,其學習成效較佳。就此而論,私校工會的建議,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當然強調必修的服務學習若流於形式化,失去真正服務學習的理念,那就失去其意義,甚至未能受到良好訓練,則會造成「服務汙染」。
因此,大學生不是要不要服務學習,而是要有真正有意義的服務學習,以提升其軟硬實力。
相信大部分大學教育工作者,大致能了解推動服務學習,對提升學生基本能力、品格力及品德教育核心價值,皆會產生正面效應,有助於縮短學用落差,更具社會實踐精神。
但關鍵是,必修課程帶有強制性,選修課程帶有自願性。前者若未能建立完善服務學習教育模式,往往流於形式、被迫性服務甚至適得其反。後者在尊重學習主體選擇自由下,提高其自覺及志願,利於培養其核心競爭力。
因此,在大學校園自治、民主氛圍下,允許學生參與課程設計與規畫,培養其自主學習精神,相信更有利於建構大學社會責任的角色。
柳金財(宜蘭縣/佛光大學學生事務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