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民眾半年內超過六次二千元以下海外購物,第七次起就要收取關稅,九月一日起,進口貨物免稅門檻降至二千元,海外網購族的小確幸沒了。圖/高彬原
【本報台北訊】財政部關務署自七月一日起實施新制,半年內超過六次二千元以下海外購物,第七次起就要收取關稅,九月一日起,進口貨物免稅門檻調降,由現行三千元降至二千元。關務署評估,未來一年可增加九億稅收。
為避免從國外頻繁批貨回台販售的賣家逃漏稅,造成與國內業者的不公平競爭,財政部修正關稅法,進口次數頻繁認定原則及調降低價免稅門檻方案,並於上月中旬公告,兩項政策分別在今年七月一日及九月一日上路。
這兩項方案引發不少民眾反彈,尤其調降低價免稅門檻草案從三月預告至今,已有逾五百位民眾至財政部草案預告論壇留言,抗議條件實太苛刻,尤其國外運費動輒上百元,再加上所購物的商品,很容易超過免稅額二千元,抗議國人薪水都沒變,政府只會漲價、加稅,不僅不為人民著想、徒增消費者負擔,更傷害海外購物自用權益。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上月已與網友、利害關係人及四大會計協會等討論,針對網友建議進口貨品免稅門檻維持現狀,由於其他國家都設有低價免稅門檻,加上跨境電商自今年五月一日開始課稅,財政部必須逐步檢討海外網購免稅門檻,雖無法一步到位,但也不可能全免關稅和營業稅。
關務署說,跨境電商貨物長期衝擊台灣自營商店及本土生產企業,為了保護國內業者,決定提高關稅門檻。至於貨物進口定義,關稅署表示,所有貨物只要進口來台灣,經過海關並符合收關稅標準都要收稅,其中包含收取關稅百分之十(每樣貨物訂定的關稅不同,成衣約百分之十至十二)和營業稅百分之五(等同國外消費稅)的部分,國外寄件業者或是寄件人會向快遞業者申報貨物價格,快遞業者送至台灣後會向消費者收稅。
關務署表示,貨物只要入關就要收關稅,這是一個過路費的概念,調降海外進口金額評估僅影響百分之二十的貨物,未來將逐漸朝向將進口金額降到零來實施,如果政策將來確定實行,只要消費者海外網購,入關不限金額都要收取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