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將陸續舉辦體育競賽,久不聞國軍開辦大型體育賽會,聞聽頗感振奮。後來了解,舉辦的項目是拔河、籃球、排球與慢速壘球,卻又感到失望。軍隊好不容易舉辦體育競賽,卻是主從不分。
軍隊任務繁雜,七、八月更是防汛防災的重點期間,選這時候辦體育賽事,似乎不太洽當。最值得商榷的則是競賽項目選定失焦。
軍以戰為主,軍隊任務目標非常清楚,戰訓是本務,舉辦體育競賽應從任務目標選定競賽項目,依此標準檢視,國軍大費周章舉辦賽會,卻是休閒運動為主要,毋寧是主從不分、輕重不明。
軍隊舉辦體育競賽,早有前例可循,民國七十三年至八十三年連續舉辦的「體能戰技競賽」可供參考。當時比賽區分體能與戰技兩大類,體能包含球類、游泳(含武裝游泳)、田徑、跆拳道;戰技則有射擊、五千公尺徒手跑步、五百公尺障礙超越、手榴彈投擲、刺槍術。各軍兵種的選手、必測的精誠連以及中籤連,無不先期動員、早做準備,堪稱全軍由下而上積極備戰。這樣模式化、計畫性的賽事,充分發揮「以賽帶訓」激勵作用。
反觀當前的競賽,項目全然傾向休閒運動,又急就章舉辦,各單位逕行抽調人員組訓,根本無法由下而上、逐級舉辦,帶動訓練風氣,就此觀之,不但選項選定失焦,也失去舉辦賽會的深層意涵。
隨著軍隊組織精簡,其實也不必依老案照套,應結合任務目標,選定針對性、實戰性的項目舉辦重點性的戰技競賽,更應比照重大演訓納入年度計畫,使各單位早做因應,達到以競賽帶動普遍參與訓練的風潮。舉陸軍為例,射擊、障礙超越、手榴彈投擲、刺槍術對刺等戰技,都比現在的休閒運動還來得實在。
張博智(高雄市/備役上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