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小感冒、小病健保不給付藥品,是否行得通?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組長施如亮表示,她個人也認為健保應該要「保大不保小」,健保不應該再給付感冒藥,但社會大眾對此仍未達成共識,必須從長計議。
施如亮以指示用藥不給付為例,歷經了十幾年、分成三階段推動此政策,但迄今健保仍必須繼續給付某些指示用藥,顯示翻轉民眾就醫領藥觀念,工程浩大。
對於癌症希望基金會的建言書,健保署主祕沈茂廷說,健保給付原則為「成本效益」,也就是投下多少成本,可以延長多少壽命,目前癌症用藥只能延長存活期,時間是否夠長,以及健保是否負擔得起,這兩點必須列入考量。
舉例來說,免疫療法確實對於部分患者有好處,但價格卻是貴到讓健保沒有辦法負擔,這也是為何健保遲遲無法給付這類癌症新藥的原因,不過,共同負擔癌症藥費,由患者家屬自付一定比率費用,是一個可以考慮的方向。
至於現行藥品部分負擔的上限為二百元,沈茂廷說,「確實偏低」,可以考慮提高,除了減少濫用健保資源,還可以改善健保財務況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