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內治安敗壞,除了動輒以暴易暴之外,其中最重要的弊端,恐怕是人民見義勇為精神,確實非常的微弱,這才是最致命之缺失,往往坐視歹徒逍遙法外。
坦白說,大家每每看到犯罪者「揚長而去」,已經是屢見不鮮的「怪事」,人人見怪不怪,如今早就麻木了。也就是說,公然施行暴力行為,乃是刑法上現行犯,任何人都可以當場予以逮捕,卻憚於為之。
儘管社會顯得冷漠,還是有「見義勇為」的人,日前台中市出現一位「大聲婆」,滷肉飯老闆娘王雪瑩見到搶劫時,除了高喊「搶劫」之外,並親自追捕搶匪三百公尺,因而引起整體社區共鳴參加緝盜行動,終於將搶匪逮捕。如果人人像這位「大聲婆」,捷運站或公共場所就不至於會發生性侵事件。
晚近有識之士,一再創導樹立「公民社會」。而公民社會的奠定,其前提要件,便是繫於民眾就公義事項,具備命運共同體的認知。絕不會對公然的暴行,視若無睹,人人「雞婆」社會才會減少犯罪事件發生。
國人不妨以王雪瑩為榜樣,俾有效改造台灣社會,據以建立具備公義的國家。有道是:「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民眾的冷漠自掃門前雪,下一個受害的可能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