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配合年金改革相關法案,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將部長級以上官員的退休所得替代率砍至百分之五十;由於兩院意見不同,政院將加註意見後,會銜送立法院審議。
針對十八趴,考試院版設有「人道關懷條款」,若退休簡任官員收入低於百分之七十或特任低於百分之五十五,可不砍十八趴;政院版則統一採用最低保障金額三萬二千一百六十元。
在所得替代率部分,行政院版簡任級從百分之七十五,分十五年降為百分之六十,特任級(部長級)從百分之六十五,分十五年降為百分之五十;考試院版則是簡任級從百分之八十分十年降為百分之七十,特任級從百分之六十五分十年降為百分之五十五。
遺屬年金部分,考試院版是當政務人員亡故時,與配偶的婚姻存續十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的配偶和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的成年子女可請領;行政院版則為婚姻存續十五年以上,年滿六十五歲以上的配偶跟未成年子女才可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