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將推動「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為經濟弱勢孩童設立帳戶。
家長只要每年最高存一萬五千元,政府就存入同額存款,透過共同儲蓄,讓孩童年滿十八歲時,最高可領五十四萬元作為就學或就業之用。
政府照顧弱勢孩童的長遠規畫,立意良善,有必要擴大辦理,並防免弊端發生。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經濟不佳,家長有無能力每年幫孩童存款一萬五千元?恐有疑義。因此,應該提高政府補助額度,鼓勵社福團體、金融機構合作優惠方案,並且再以家戶年所得為標準,擴大適用的對象,照顧更多需要幫助的弱勢。
因係國家資源,對於申請設立孩童帳戶、金錢來源、中途解約及違法的求償,都應詳細規範,避免被有心人操縱或人頭帳戶的弊端。
紀湘湘(台北市/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