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衛生研究院調查,台灣國高中生的早餐、晚餐外食比率高達八成以上;成人則是早、午餐五成外食,晚餐則約二成七。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聯合二十二縣市衛生局單位,針對早餐、自助餐與熟食便當、火鍋及供應春節年菜的餐飲業者查核共二千零三家,其中「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初查不合格率為一成七的驚人數據,值得政府繼續監督、查緝,所有業者自我要求、改進。
現階段衛生主管單位礙於人手不足,除了採取對店家以「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隨機稽查外,剩下的就是接受舉報檢查外。這過於消極了,衛福部應該責成食藥署確立類似「正字標章」,然後由地方衛生局處發給「合格證書」。
至於「合格業者」如果衛生有誤,先強制「衛生講習」四小時,爾後再犯,取締至歇業為止,以及取消合格標章。至於有「連鎖分店」部分,只要有一家加盟店、分店出狀況,比照辦理,累犯者予以全面註銷登記執照。
外食的安全攸關全民的健康,大有為的政府積極的作為,可以讓千千萬萬的國人看病的頻率下降,與其呼籲民眾「外食」要注意衛生,不如營造一個所有合格商家都能謹守衛生分際的「食安」環境。
陵頡(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