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學生保險資源遭到濫用,從今年八月新學年起,學保將出現兩項重大變革,分別為住院醫療增設自負額,以及一千元以下小額傷病不賠。
我曾服務基層教育多年,看過不少申請學保理賠的不正當性,相當贊成這項改革措施,學保改成「保大不保小」,可以增加保險公司投保意願,並減輕教育行政單位的負擔,是一項三贏政策。
由於學保注定是「賠錢生意」,保費收入少,理賠案件多,因此保險公司投保的意願極低,就以一○五學年度來說,去年招標時,曾八度流標,一直到學年度開始前四天,才由政府出面,情商原承保的保險公司再承保一年。
許多家長誤把學保當成「社會救濟」和「社會保險」來使用,認為只要繳了保費後,就什麼都能賠,甚至「技術性」爭取各項理賠,造成學校和保險公司很大的困擾,未來改革後,這類浪費學保資源的情況,相信將會大大降低,還有可能降低保費,更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每年學保招商不順,保費敲不定,造成教育局很大的壓力,並且增加學校行政作業很大的不方便,註冊收費單無法列明保險金額,必須等到招標完成再發通知單,手續十分繁瑣,這些困擾未來將可迎刃而解。
其實學保應該考慮限縮保險對象,例如在職的進修班,以及以老人為主的夜補校學生等,都可以考慮排除在外,因為這些人的主要身分並不是學生。
學保的原意是要照顧在學的學生,這次的改革具有很大的意義,未來一旦實施成功後,學保「保大不保小」新措施,甚至可以成為未來全民健保革新的參考呢!
蔡志鏗(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