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潭愛心長照中心昨天凌晨大火造成四死十三傷,中心門口放置招牌、盆栽等雜物,逃生通道及消防安全令人憂慮。圖/中新社
送醫的十三人中,有多人插管、被轉進加護病房,傷者包括九十多歲長者。圖/中央社
【本報桃園訊】桃園市龍潭區私立愛心長期照顧中心經營近三年,昨天清晨發生火警,桃園市府消防局於昨天清晨五時五分接獲報案,火勢於五時三十五分撲滅,造成四條十三傷,其中除了蠟燭使用不慎外,這把火也燒出業者違規超收十六人、看護人力不足及違規設置暗房與暗門的公安問題。
「火太大了啦!」私立愛心長照中心業者為龍潭里里長鍾朝麟,由於昨夜恰好適逢台電整修造成停電,才吩咐越籍看護黎氏梅紅到每個房間點蠟燭做為照明,黎氏在檢方偵訊中也承認因停電顧及有些老人很早起床,所以幫忙點蠟燭照明,沒想到會肇禍。
「裡面都是臥病在床的長者,我們進去一個一個抬出來送醫急救。」深入火場救援的消防隊員們頂著黑鼻孔、黑嘴唇說,火勢很快撲滅,但是濃煙瀰漫、一片漆黑,只能循聲辨位,以百人接力方式將臥病在床的長者救出,分別送網國軍八○四醫院八名、天晟醫院三名、壢新醫院三名、衛福部桃園醫院兩名、怡仁醫院一名。
根據現場位置,一樓核定床數為二十二床,使用二十一床(含插管十一床),二樓有十六床,收容人數為共三十七人,建築物共四層樓,其中一、二樓為長照中心,但二樓非登記範圍,違規使用事實明確,起火點位於二樓樓梯口旁的房間,四名死者因無法自行逃離,不幸罹難於這個房間。
「絕對不逃避,我承認我做錯了。」鍾朝麟承諾會盡最大能力負責到底,針對暗門等違規事項,鍾朝麟說,建築物的電梯已使用三十多年,他坦承自行私設暗門、超收、規避稽查「知錯了」,導致每次消防局、社會局稽查時,業者總將可通往二樓樓梯鐵門拉下,強調「私人住宅」不得進入;而一樓平日醫護人員使用的電梯,則用夾板掩飾,因此無法察覺二樓違規收容行情形。檢察官已主動檢舉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偵辦。
檢方檢驗發現,有二名死者被燒成焦屍、嚴重碳化,已「採不到血跡」,無法確認身分,下周一將解剖複驗,採DNA鑑別身分。
對於家屬要求查扣負責人財產,檢方研究後認為業務過失並無犯罪所得,無法行使強制處分權查扣帳戶,將與市府研商以行政程序和民事途徑協助、保障家屬求償權益。
歷年安養機構重大傷亡
2017年3月10日 桃園龍潭私立愛心長照中心火警 4死13傷
2016年7月6日 新北新店私立樂活老人長照中心 6死28傷
2012年10月23日 台南署立新營醫院北門分院附設護理之家 12死72傷
2000年5月12日 宜蘭普門醫院大火 13人輕重傷
2000年5月6日 宜蘭蘭陽仁愛醫院 8死21傷
1998年1月15日 新北中和慈民安養中心 11死10傷
1991年12月15日 台中市東山路慈恩碌安養中心 4死5傷
1990年12月19日 新店市復興路慈暉安養中心 3死8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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