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租稅公平,政府稅捐機關,應加強人力查緝企業開立假發票情事。
像是地下經濟公司虛設公司行號,或是收購即將倒閉的公司行號後,開立不實發票,再賣給不肖商家作為進貨成本的進項稅額,用來扣減應納稅額。
這些販售假發票的公司,再從中賺取手續費。由於購買假發票的買家,可以藉著收購不實進貨發票,達到少繳營業稅或是營所稅的目的。
此外,像是消費者購買一千元的商品,賣家可能發票故意打低於實際售價以逃漏營業稅,一些知名字號的商家,號稱小規模營業人,或是夜市的知名攤位,每月營業額,早已超過需要開立統一票的二十萬元以上門檻,卻為了少繳稅,而不會申請設立使用統一發票專用章。
稅基侵蝕,顯示政府財政紀律有待改進,稅捐單位加強查稅人力與利用大數據電腦,抽查逃漏稅以降低稅基侵蝕,增加國庫財政收入。
王有康(台北市/康寧大學兼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