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嶺大車禍已發生四個多月,死者家屬悲戚猶未平復,傷者還躺在醫院治療,卻沒聽說有官員擔起責任;而且交通部曾會同十八個單位勘察現場,並作出「加強改善道路」、「加強遊覽車、駕駛管理」等決議,並全面清查遊覽車。
孰料風頭過後,曾信誓旦旦要訂出管理辦法的立委,遭遊覽車業者大反彈,面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案,以牴觸「公路法」精神為由,要求交通部暫緩實施;交通部則抱怨立院給的時間太短,未考量應包含國道客運及大貨車,如此有違公平原則。
筆者認為這是推諉塞責之詞,因為法案若立法實施,將影響遊覽車業者和商家的利益,同一批立委在選票壓力下,由先前的魔鬼變成天使,目的向選民示好,才是法案夭折最重要的主因。
立委為選票扮演白臉,導致法案延宕,管制老舊遊覽車暫緩,高山峻嶺照跑也無法可管,看來民眾出遊只能自求多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