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總統接見來訪的南非總主教屠圖時透露,將實施全國性減刑赦免,幅度是死刑減為無期、無期減為有期二十年,有期、拘役、罰金等則均各減半,「受惠」受刑人將達萬人。
消息傳出後,贊成與反對的意見都有,反對者中以刑案受害者的家屬、基層警察及大部分司法人員,最為激烈。
刑案受害者家屬「誓死」反對的情緒與理由,可以理解,基層警察及司法人員群起反對所持理由,則必須正視。
因為他們認為,近年來警政及司法素質均已提高,司法界擁有碩、博士學歷者原本就日益增多,無庸訝異,不過,目前警界獲有碩士以上學歷的中上官階警官,也不乏其人,這些警官都為刑案人犯、證據、如何移送司法機關等嚴加把關。
更確切說,從逮捕、搜索、筆錄製作、證物、移送、審理到定讞,過程都符科學辦案,可昭公信,每件案子更是花下了大量人力、智力及社會成本。
特別是近幾年來,治安愈來愈糟,「新手」作案防不勝防、「累犯」作案不絕如縷,如今只因陳總統考量選舉將屆,大費周章推動減刑,於事於時皆不適宜。
筆者認為,刑案「累犯」所占比率,無可否認必然大過初犯,因此,站在鼓勵改過自新立場,將獄中初犯受刑人作為減刑赦免對象,相信反對聲音較少。
企業界很重視「鞋子理論」及「捕手理論」,不管做主管、部屬或員工之間,常要以試穿對方鞋子的心理去設想和做事,此外主管有所作為時,要考慮部屬(捕手)能耐,但主管切忌投出變化球,更忌暴投。
滿腦子「拚選舉」的陳總統在大選前,以減刑塑造偏狹人權,未慮及法、警作業已透明化,辦案已科學化,及治安仍糟的事實,顯然違背了鞋子及捕手理論,不是稱職的總統。
劉邦師(台北市/退休勞工)
陳總統欲實施減刑,筆者很難想像會造成什麼樣的「司法災難」。
歐陽修以一篇《縱囚論》,把唐太宗的作秀罵得臭頭,幸好那些被放回去的囚犯都回牢,否則唐太宗就是昏君。
歐陽修以古諷批當朝者,其實歷史也不斷有類似事件,往往當局者迷,無法以古鑑今,而才後悔莫及。
陳總統將實施全國減刑,有如唐太宗,但誰是今之歐陽修?辛苦執法、審判人員的用心,一切都將因「有縱」,而付諸東流。
林泉利(北縣新店/教師)
在封建時代,皇帝登基常以大赦或減刑施惠子民,是因為古代科學辦案少、冤獄多,今日台灣司法素質高,尤其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交互詰問制度,又修正刑事訴訟法後,增加檢察官起訴門檻,在法官判刑後又減刑,不啻是對司法的不信任,嚴重打擊司法人員士氣。
而且目前制度對輕微犯罪者,已有緩起訴措施,因此被關在牢裡的,絕大多數是作姦犯科,甚至是慣性犯罪者,一旦減刑放人,可能對社會治安造成極大傷害。
法律是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台灣治安日窳,如法律約束力再鬆弛,誰來保護小百姓?
劉韻詩(台北市/退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