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高雄訊】不適任教師常藉申請調動來規避接受輔導調查,高雄縣政府昨天召開教師介聘委員會,決議已進入「輔導期」的疑似不適任教師,拒絕受理調動申請,靜候調查。高縣教師會表示,此做法開全國先河,教師會給予支持。
高雄縣教育局官員指出,教育部訂定「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規定不適任教師的處理分「察覺期」、「輔導期」、「評議期」、「審議期」。
官員說,很多學校處理不適任教師的做法,就是「以鄰為壑」、「逼走人了事」,校方開個教評會進入輔導期後,不適任教師就趕緊請病假,等到學期終了前再銷假,接著申請調動;然後介聘到他校,又得從「察覺期」階段開始,如此周而復始,不適任教師的處理永遠在原地打轉。
這名官員不諱言,每到教師介聘作業的時間,就會發現不少不適任教師藉由介聘管道流竄,縣內、縣外介聘都有,造成不適任教師很多的錯誤印象。
「最倒楣的是山地和偏遠學校,不適任教師往往都往這裡塞,」教師會副理事長劉亞平舉例,去年甲仙鄉小林國小一名疑似不適任教師,申請調往大樹鄉水寮國小,而旗山大林國小另名疑似不適任教師,則調往甲仙鄉小林國小,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
高雄縣政府教育局多次行文教育部請示,可否拒絕進入「輔導期」以上的疑似不適任教師申請調動?教育部總是答覆「本諸權責辦理」。
高縣教師介聘委員會昨天終於發揮「地方自治」,拒絕疑似不適任教師申請調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