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老人健保補助,今年起只補助低收及中低收入戶老人,補助人數從十八萬人降為一萬二千人,預估可省下十二億元,將充實長青學苑、社區共餐、獨老送餐及改善居家服務員勞動條件等,提供實質性的具體照護,造福更多有需要的老人。
地方政府補助老人福利措施,常囿於社會「敬老尊賢」的氛圍及民調考量,而不敢訂定「排富」條款,以致經費大增或排擠其他社福資源,顯然違反「救急助貧」及「資源共享」運用原則。
「齊頭式」金錢補助,對低收入戶弱勢族群,確有極大助益,但對生活優渥的老人而言,充其量只是「錦上添花」,並無多大影響,縱使取消,應不致引起反彈。
尤其將省下的費用,繼續挹注於更廣泛、迫切的老人福利項目,也會獲得老人認同。
合理分配,善用社福資源,納稅人滿意,老人也高興,做法正確,各縣市都應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