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很多勞工發生職災後被解僱,若未再續保,之前的投保年資都作廢,最後連勞保老年給付都領不到。勞委會最近放寬職災勞工退保後續保規定,讓職災勞工不但可繼續參加勞保,且續保二年內,政府補助費用由五成提高到八成。
勞委會表示,為保障因職災被解僱的勞工,醫療期間退保時,可在二年內繼續參加勞保,最近更取消二年內續保的限制,讓職災勞工可隨時加保,銜接勞保年資。
此外,考慮職災勞工於醫療期間可能沒有收入,這次修法也將原本續保二年內的保費補助由五成提高到八成,二年後則維持補助五成,以減輕職災勞工負擔。
勞委會並同步修正「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鑑於部分職災勞工器官障礙明顯,甚至器官遭切除、截肢等,殘障狀況不會每年改善,勞委會也修改規定,明定障礙情形不易改變的職災勞工申請生活津貼或看護補助時,不必每年申請殘廢診斷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