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錦得(彰化縣/教師)
有立委認為,親子共乘腳踏車,是世界潮流;更何況台灣是腳踏車王國,希望政府修法,讓親子共乘合法化。
現行規定:腳踏車不得附載坐人,也不得加裝兒童座椅載幼童。
這項法令從民國五十七年修訂至今未改,早已不合時宜。
美、澳、日等國,大人騎腳踏車都可載孩子,台灣卻違法,有違反潮流。
這使我想起四、五十年代,我讀小學時,父親就常騎著他的老爺腳踏車,載我四處兜風、看電影。那段親子和樂融融的時光,至今難忘。
今日親子日漸疏離的情況下,讓親子能共乘腳踏車,增進親子濃情,有迫切需求;希望交通部在安全考量下,讓親子共乘單車早日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