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泉利(新北市/退休國中教師)
或許是美國準總統川普遭主流媒體給予諸多負面評價,在選舉過程中的「民調」始終低於對手,最後勝選被認為是「跌破專家眼鏡」。但對選舉有研究的國際專家咸認與最近興起的網路部落格、推特與臉書有關,也是所謂「非主流媒體」的口耳相傳發揮極大的影響力。這種新媒體在民主選舉上變得舉足輕重。
希拉蕊陣營認為,競選期間臉書對希拉蕊諸多負面新聞,甚至被批是川普的一大「功臣」,所以選後公開希望給個交代。臉書執行長祖克柏在推拖多日之後,終於提出多項臉書打擊假新聞的措施。
感覺上祖克柏誠意十足,但「臉友」都知道,即便是當事人因臉書有意、無意所公開的「偽訊息」,受害的一方要透過既定步驟請求發文「制止」,只是迅速傳開的「假消息」或「詆毀」都已經造成了,甚至積非成是,縱然取消犯錯者資格,受害者的傷害已經造成,只有透過訴訟才能慢慢討回公道,何況從接受舉報、驗證、警告也是聊備一格,除非當事人選擇公開記者會或公權力主動積極介入,否則很難一時之間達到「打假」的功效。
特別是別有居心的政客、學者與媒體人、名嘴,他們在臉書上的談話、評論常獲觀注,偷懶的記者只要上網敲下鍵盤就可輕易「轉載」,然後透過電視新聞與報紙、網路變成一條條新聞,一旦被濫用,錯誤於焉形成,所以媒體也必須被制約、處罰,NCC應訂定罰則。
至於記者喜歡在批踢踢實業坊上瀏覽傳聞,只要覺得有傳播價值,就立刻在所屬網路上散播,進而由新聞台進行實地採訪與播報。美其名是讓閱聽者有知的權利,但如果是有爭議或假新聞,無辜被波及者的名節、榮譽傷害已經造成,即便事後更正與道歉又如何?所以媒體有責任與義務以更高標準「打假」,拒絕來路不明的網路消息。
臉書帶頭「打假」,是負責任的表現,但針對有可能因錯誤源頭演變成後患無窮,必須重新釐定規範,只要涉及違規,至少三個月停權與不得另外巧立名目重新申請;或者是主動移送檢調偵辦。提供不實消息者,視同公然造謠,給予公訴罪起訴也不為過。當臉書不成為造成社會紛紛擾擾的「原罪」時,才是每一個現代國民的最窩心的「臉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