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司法院、法務部今天將進行第一次「司法改革峰會」,其中,最高法院就重大法律爭議案件開庭可望常態化。
司法院與法務部近來對如何推動司法改革,各自提出方案,法務部選擇「最高法院開庭常態化」、「被害人訴訟參加」、「防逃機制」等議題向司法院建言,其中「最高法院開庭常態化」不必修法,預計是院檢第一步合作付諸實行的改革案。
最高法院目前僅就死刑案件的「生死辯」開庭,邱太三將向許宗力建議,最高法院應對重大法律爭議案也開庭辯論,最高檢察署已準備好將視案件派檢察官蒞庭。
以前總統陳水扁的二次金改案為例,二審判有罪的理由是採「實質影響力說」,但一審無罪理由是採「法定職權說」;而扁家女婿趙建銘的內線交易案,獲利金額究竟該採那一說,法務部希望藉由公開程序讓審判更透明。
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表示,言詞辯論、公開審理是現代法治國家的基本訴訟原則,言詞辯論有助於司法對話、討論,在各審級都要做。呂太郎說,言詞辯論是審判核心,司法院只能鼓勵最高法院的法官依案情需要盡量開庭;司法院與法務部都認同,最高法院沒必要每一件案件都開庭辯論,但未來對於法律爭議案件開庭可望常態化。
呂太郎說,司法公開、透明是取得人民信賴的重要基礎,司法院明年初將公開法院事務分配、法官基本資料,包括法官姓名、承辦專業案件類別等,法官也可自行決定是否公布學經歷、個人重要經驗,但暫時不公開法官照片及獎懲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