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郎英(台中市/退休教育人員)
近幾年,家長團體和民意代表,為了校園代理代課老師比例過高、班級老師年年換人,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而抗爭。
各縣市政府為防範少子化現象衍生減班超額問題,控管學校教師員額,嚴加把關各校教甄員額和代理(課)教師人數。
在教育主管機關要求學校正式職缺,只能招聘代理教師條件下,不可再有一缺多聘鐘點代課老師情形。
此舉對正式職缺的代理教師,較能保障薪資和相關權益。但每年一到暑假,多數代理老師還是希望透過教甄謀求正職而南征北討,落榜後、原校不再續聘時,就得接續參加各校應考,選擇較佳代理職場。
這段混沌空窗期,代理老師辛苦,學校也很困擾,師資無法穩定、充滿不確定性。時常發生公開招聘錄取的代課老師,有更佳條件學校錄取或其他個人因素,甚至開學前,向原錄取學校口 頭報備,就另謀他就,造成有些學校一再重演招考錄取的痛苦輪迴。
正式老師若請調他縣市或他校,有一定程序流程要跑,薪資和年資可以在原校、新校之間無縫接軌,放棄已介聘結果影響他人權益,也有相關罰則作規範約束,但代理老師沒有此機制和約束力。
學校寒暑假,除兼行政職教師需每天上班外,其他級科任教師扣除返校服務或參加會議研習外,無需到校,薪資照發無虞。代理老師在暑假期間,準備教甄或想轉換工作環境,隨時都有可能離開原學校、原縣市,維護薪資權益和受教權益,該如何制衡或明訂規範,需要說清楚講明白。
目前縣市政府若訂定聘期到七月一日者,代理老師實無需到校執行勤務和工作,這牽涉到工作無薪問題外,也涉及學校勞健保未納保的人身安全撫卹問題,我們肯定教育現場有很多態度認真、優質熱忱的代理老師,該維護權益該爭取,無可厚非,但有些教育實況仍有待解決問題,也應該納編考量,對老師對學生才是真正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