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有關醫生開具不實醫療診斷證明斂財的新聞,昨天發生兩起,台北有五家公私立醫療院所的醫生,涉嫌長期勾結人力仲介業者,開具不實的巴氏量表及診斷證明,提供仲介業者向勞委會申請外籍看護,每張假證明索價萬元以上;另台東醫院精神科主任陳明哲,被控涉嫌以不實診斷證明,詐領健保費,初估圖利高達五百萬元以上。不實的醫療診斷證明滿天飛,顯示醫師的醫德每下愈況,此一現象,令人憂心。
個人服務國民小學,擔任行政工作,長久以來對於醫師所開具的診斷證明,無不存著懷疑、不信任的態度,原因無他,診斷證明所能證明的,往往不是病患的健康情況,而是就醫者與醫生的親疏關係,因為公家機關規定,員工請病假、留職停薪或因病申請提前退休,必須檢附醫師診斷證明,個人在學校教育現場見識過許多光怪陸離的怪現象,有人明明病得十分嚴重,卻拿不到醫生須長期休養的診斷證明。
反之,有些人一臉紅光滿面,卻總能三天兩頭就遞上一張醫生診斷證明書,要求請一兩周或一兩個月的病假在家修養,更扯的是,曾經有位同仁為了提早退休,每周不擇手段看同一位精神科醫生,最後纏著醫生開具一張「精神耗弱」的診斷證明,順利達成提早退休的目的。
醫生是社會最敬重的行業,應該謹慎依就診者實際的病情,開立診斷證明書,若因基於人情或是企圖以假證明詐取錢財,那不僅是醫生的墮落,更是整個醫療體系醫德的淪喪,醫生、醫療機構和主管單位當重視,並及時擬定對策遏阻這股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