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武忠(台中市/農經學者)
「Naham3號」人質救援事件,曝露政府漁業施政盲點。若非沿近海漁獲有限,漁民何必涉險跑到那麼遠的漁場捕魚?
政府除積極透過國際漁業談判,為台灣漁民爭取更多捕魚空間與權益外,如何加強復育近海漁業資源,讓漁民安心在自家海域捕魚,是未來漁政機關施政重點。
過度捕撈、非法捕魚、海域汙染、棲地被破壞、管理鬆散等因素,造成台灣沿岸漁業持續枯竭。
農委會漁業署宣稱為資源復育及減少捕撈壓力,積極推動收購老舊漁船,獎勵漁民主動參與休漁,實施魚苗放流等政策成果卓著。
監委調查報告卻明確指出政府多年來,針對台灣沿、近海漁業資源惡化改善施政成效不彰,報告指出漁業署長期以縮減作業船,降低漁獲捕撈壓力,但歷年漁船筏收購率低,小型漁筏、無動力舢舨占,漁獲量較高漁船數量無明顯變動,代表漁業捕撈壓力並未舒緩。
為了結合海洋保育與漁業永續發展,政府每年編列預算辦理魚苗放流,官方宣稱增加潛在漁業資源二千六百九十二公噸,然而有多項研究顯示,政府無意識水產養殖作業,不當將人工魚苗放流至大自然,反而造成生態失衡。
政府除了全面檢討漁業資源保育管理的效益,實施與人工魚苗放流配套的相應管理措施,才能發揮應有的功效。
我們應重視海洋保護區的設計,長期有效管理,別淪為紙上公園,鼓勵社區實際參與保護區的經營,才能讓台灣近海魚類資源生生不息,實現漁民在自家海域安心捕魚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