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昨天舉行第十六次會議,會中針對請領年齡訂為六十五歲獲得與會者絕大共識,但仍有代表建議請領年齡上應有特殊考量,危勞職務如警消人員、護理師等,應另有降低請領年齡的配套規畫。
民進黨立委王榮璋提議,公教人員退休年金請領條件應延後為六十五歲、工作年資三十五年。但全教產副理事長劉亞平認為,教育場域特殊,為避免師生年紀差距過大,世代代溝不利教育發展,中小學教師退休年金請領年齡不宜延後。
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李來希表示,制度若規畫完整,沒人會反對;但勞動環境不改善,無法解決危勞族群提早離開職場的問題,護士做到六十歲,「打針都看不到血管,你放心讓她值大夜班?」
年金改革會議副召集人林萬億會後記者會表示,危勞族群確實要考慮其必要工作條件、身體負荷與服務對象的偏好等,未來要提前到幾歲退休、減額年金的通盤檢討等,還需要更仔細考慮。
林萬億提到,教師是否不宜延後退休,涉及職業歧視,歐美不會針對「老老師」不受偏好作為特殊考量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