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上市、上櫃公司公布上一年度獲利、董監事酬勞,和員工分紅配股等旺季,媒體免不了競相報導,這樣的消息不但不值得大家羨慕,反而應該督促政府檢討,為何稅賦政策總是向大財團、電子科技產業傾斜?
台灣稅賦政策的不公平與不合理,已不是一、兩天,但是任由有識之士再怎麼批評,學者專家再如何大聲疾呼,執政黨不知道是裝聾作啞,還是黔驢技窮,稅賦不公的情形非但沒有改善,還有更加惡化趨勢。
台灣許多高科技公司雖然十分長進,但不可諱言,每年亮麗的獲利報告,其中有一半是靠政府獎勵投資、產業升級等法律保護而來,而且員工分紅配股是以十元的面額課稅,如果照美國同樣產業的課稅方式,並將員工分紅配股納入「費用」會計項目的話,不僅這些高科技公司亮眼的財務報表立即破功,也無法造就一堆坐享高收入的科技新貴。
看到高雄市高速公路起點附近的漁港路,出現一批帶著幼兒在車陣中賣便當,驚險討生活的「便當西施」,一天辛苦所得才三百多元,相較於科技新貴,心中真是百感交集,台灣社會到底怎麼了?貧富的差距已不是六倍、八倍的單純數據,而是透過活生生的畫面告訴大家,社會底層還有許少人連基本溫飽都成問題。
高科技產業不能倚賴政府無限期的補貼和免稅優惠,政府應正視稅賦不公所造成的人心衝擊,盡速修正「獎勵產業升級條例」,明確訂定落日條款,讓高科技產業靠自己去獲利,而不是拿著社會資源去豢養少數的科技新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