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病兒晴晴四度拔管,從電視畫面看到她天真可愛的稚臉,卻已承受兩年的病苦折磨,讓人不覺鼻酸。
雖然「放手絕不等於放棄」,拔管並非安樂死,卻是一場「天賦人權」和「生命尊嚴」的掙扎,談不上慈悲或殘忍,孰對或孰錯,歷經天人交戰,她的父母決定放棄急救,勢必經過一番掙扎,我對他們的決定不忍苛責,只有祝福。
但旁觀者終究非當事人,無法體會身為父母深痛的內心糾結,可是台灣有太多的罕病家庭,議題不會斷絕,相關單位也該檢討了。
所有正統宗教都不希望以類似自殺的方式結束生命,依佛家而言,凡夫對肉體的執著超乎想像,若無法透徹生命而離開人世,勢必面臨生死輪迴之苦,並無法獲得真正的解脫。
生命是唯一的,人身難得今已得,自當更珍惜才對,尤其是患者自己若沒有捨棄生命的意願,安樂死又有爭議之時,深恐家屬有樣學樣,讓寶貴生命的決定權操控在他人手上,這對患者並不公平。
但筆者在急診室看過太多生老病死,因此贊成拔管的作法,個人認為,出生既無從選擇,至少可以選擇尊嚴的往生方式,而不人道的插管,只是苟延殘喘色身,並無實質意義,所以本人簽下了器官捐贈、大體捐贈和放棄急救的同意書,並立下遺囑,除了延續大愛造福生者,更可免除下一代無謂的爭執。
俗話雖說「螻蟻尚且偷生」、「好死不如賴活著」,都說明生命的存在價值,但對照生命該有尊嚴時,應有另一種取捨標準。看看他人想想自己,有生必有死,希望民眾應有開明的思想和作法,摒除風水地理之說,預先為身後作好規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