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瑞娟台北報導】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家醫科主任郭冠良指出,健走對雙腳最不具衝擊力,又易融入生活,是很好的運動,但鞋子要合適。
走路承受的衝擊力約是身體重量的一點五倍,慢跑二到三倍,快跑則約七倍以上。因此健走不僅可運動,又能避免身體傷害。郭冠良建議,每天健走的時間達到三十分鐘以上,讓心跳比一般快一到一點五倍,如此才具運動效果。
郭冠良說,健走不需換裝,無需準備用具或場地,且一個人就能進行。不過為了走得舒服,醫師建議應準備一雙耐衝擊、適合腳形的鞋子,千萬別穿過於硬底或不合腳的鞋子,以免走起路來不舒服,影響健走的興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