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節老師必須上班,勞工卻依法可放「國定假日」,完全泯滅職業的不同,可說是不合理。
資方迫於無奈,或許不得不為之,除增加成本,工作進度亦受到影響。最鬱卒的算是教師了,公立教師適用《教師法》要上班,符合勞工身分的工友、雇員可放假,一國兩制、一校兩制,股匯市開市,形成複雜假日。
勞工放假原意是對的,但放教師節「名不正,言不順」,又將原先「只紀念、不放假」的七天,都納入國定假日,無端挑起對立,可說是非常不智。回歸自己的職業,該放假者放假,該工作者工作,就不會引起爭議。
希望立法院趕緊修法,順利審查通過法案,混亂休假的情形不要再上演了。林立德(新北市/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