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醫師資格的「謝老師」,以「獨門祕方」在有線電視台販賣減肥藥等,有超過兩萬民眾上當,金額高達十億元,還有三十六名藝人背書,有的甚至連產品是什麼樣子都沒見過,就夸談「使用經驗」,讓不知情追星族盲目「跟進」,導致破財傷身。
演藝圈多事之秋,詐賭、吸毒烏雲罩頂,藝人不能為了數萬元「代言費」(演出費)就成了幫凶;不過話說回來,民眾也太缺乏分辨真偽的智慧,不論吃喝塗抹,移情作用發酵,甘願被明星牽著鼻子走。
筆者在工作中發現,民眾到藥局買藥,也不管是否對症下藥,就愛指定是「XXX明星廣告的那種」,漠視藥師專業,拿自己身體開玩笑。儘管藝人代言產品屢遭踢爆,但就是有死忠粉絲前仆後繼。
這年頭「敢的人拿去吃」,政壇如此,商場亦是。嚴格說來,政治人物和藝人都是「表演工作者」,經常以聳動言詞配合誇張動作來聚焦,利用「廣告」打知名度,圖個名利雙收,這種口味一旦成習,走偏鋒行徑於焉形成。
藥即是毒,「健康食品」也不能濫用,演藝人員是公眾人物,舉止動見觀瞻,不能昧著良心把代言產品,當成是「表演」的一部分;新聞局、衛生署也須嚴格要求藝人愛惜羽毛,甚至立法約束,並杜絕「江湖術士」在媒體唬弄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