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昨天召開第九次會議,聽取司法院、法務部與銓敘部報告法官退養金制度、檢察官准用法官退養金制度、政務人員退職制度實施現況。由於這部分都領有豐厚的退養金,引發與會委員砲轟。
司法院報告,去年度法官平均退休年資三十三點九二年,退休年資三十年以上者近九成二。而退休法官領月退養金,平均每月四萬九千八百二十一元。司法院認為,退養金制度涉及吸引優秀一流法律人才轉任法官進場機制的重要誘因,如單獨列於年金改革會議討論,不僅失焦、還會混淆,因此建議在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討論。
檢察官方面,據法務部報告,最近五年檢察官平均退休年齡六十三點三六歲,平均退休年資三十二點九六年;退休年資三十年以上者,占檢察官退休總人數近八成六。而退休檢察官領月退養金,平均月支領四萬九千七百一十二元。
與會委員都對法官、檢察官的退養金制度表達不滿。政大法律系教授郭明政高分貝說,法官到底憑什麼領百分之一百四十退養金、所得替代率達到百分之九十八,外國哪有法官一定要終身職?檢察官憑什麼比照法官?
勞工陣線代表白正憲也質疑,外國檢察官有終身職嗎?不要廣義的解釋檢察官是司法官就可以領取退養金。全國公務員協會理事長李來希也批司法院、法務部的資料是套好的、來混的,要求下次再補充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