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車事故司機蘇明成昨告別式,酒精濃度高達一點○七五毫克,影響偵辦方向朝「預謀縱火、自焚」調整。圖/呂筱蟬
火燒車事故司機蘇明成昨告別式,酒精濃度高達一點○七五毫克,影響偵辦方向朝「預謀縱火、自焚」調整。圖/資料照片
【本報桃園訊】遼寧旅遊團火燒車事故昨天有重大發展,桃園地檢署證實,司機蘇明成酒精濃度高達一點○七五毫克,幾乎是「灌醉自己再上國道」,加上先前驗出的五瓶汽油,偵辦方向朝「預謀縱火、自焚」調整,檢警昨天持續調查他的背景。
司機喝得爛醉、導遊鄭焜文為何沒制止?辦案人員指出,導遊很可能聞到司機混身酒味,也詢問原因,但蘇不理會,且車輛已啟動、行進中如果制止,可能有危險性,後來的事「太突然」來不及應變而葬生火窟。
朝縱火自焚偵辦
玫瑰石通運公司總經理林靖樺說,全公司沒有人看過蘇明成喝酒,他滴酒不沾,「絕對不是會酗酒的人」。
不過,現有法規僅要求在遊覽車每趟出車前對司機實施酒測,若司機在途中喝酒,則僅能仰賴導遊觀察,沒有把關機制,形同法規漏洞。
檢警查出,蘇明成本月十九日上午載旅客到內湖免稅店後就「失聯」,客人走出店門找不到人,公司連絡上他才去載客,因時間延誤近二十多分鐘,原排定到新北市的午餐取消,遊覽車直上高速公路,準備到桃園市大園交流道旁吃午餐,中途就發生火燒車。
檢方指出,酒測值這麼高,開車會歪七扭八,而蘇明成胃部的酒精濃度相當於十八點五四毫克,是血液濃度的十七倍多,沒有毒物和藥物反應,研判他沒吃食物就狂喝高酒精度的烈酒,「酒在胃內還沒分解就上路」,推斷可能是在客人購物時偷跑去「灌酒」,或是買酒、藏酒在車上喝,但車內沒酒瓶,他停車地點又很偏僻,沒監視器,到底在何處買酒、喝酒,還要再查。
檢警調查發現,這件重大災難日前確認車上有五瓶汽油後,查出司機蘇明成雖在六月中到七月十日休長假,但車子「沒別人動過」,研判汽油是他帶上車的,經過查訪,還沒找到當天買汽油的單據,檢警不排除早就買好汽油放車上。
檢警研判,車上有汽油、司機又灌醉自己,隨即車子失火、在瞬間蔓延,可能早就預謀犯案,「縱火和自焚」的可能性升高,但也不排除是電線走火意外引燃汽油,檢方表示,火災鑑定報告會是定海神針,出爐後比對跡證才能有完整的輪廓。
疑工作累積怨恨
辦案人員指出,蘇明成跟陸客沒深仇大恨,如果是縱火或自焚,應該不是衝著陸客,可能在工作上早就累積很深的鬱卒和怨恨,實情為何還要細查。
前兩天離境的大陸家屬透過陸媒得知蘇明成酒測值超高,質疑「為什麼我們在台灣的時候這些問題都沒有被披露?」
蘇明成的告別式於昨天下午在桃園舉行,只辦家祭,不辦公祭,謝絕任何人進入靈堂。蘇的妻子及兩女、一子由禮儀公司人牆、黑傘遮擋下迅速進入會場。